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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系存續期間能否申請勞動仲裁?深度解析適用場景與操作要點
時間:2025-11-20 16:11:05 來源: 作者: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能否申請勞動仲裁?深度解析適用場景與操作要點
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勞動者常因工資拖欠、社保未繳、加班費爭議等問題陷入維權困境。許多人誤以為必須解除勞動合同后才能申請仲裁,實則根據2025年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同樣可申請勞動仲裁,且部分爭議類型無需以解除合同為前提。本文結合典型案例與實務操作,系統梳理適用場景、證據要求及維權策略。
一、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可申請仲裁的四大核心場景
(一)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或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第五項,因“勞動報酬”發生的爭議屬于仲裁受案范圍。即使勞動合同未解除,勞動者仍可就拖欠工資、獎金、提成等問題申請仲裁。例如,某公司自2025年3月起連續6個月未發放銷售提成,勞動者可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直接申請仲裁,要求支付欠薪及50%賠償金。
(二)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社保爭議是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高發問題。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勞動者可就用人單位未繳、少繳社保等行為申請仲裁,要求補繳社保費用。例如,某企業未為員工繳納2025年全年養老保險,員工可在職期間申請仲裁,仲裁委將責令企業限期補繳,并可能對企業處以欠繳金額1-3倍罰款。
(三)用人單位違法調崗降薪或未提供勞動條件
若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降低薪資,或未提供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保護條件(如未發放安全防護用品),勞動者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申請仲裁,要求恢復原崗位、補發工資差額或解除合同并主張經濟補償。例如,某制造企業將員工從技術崗調至保潔崗,薪資從月薪1.2萬元降至3000元,員工在職期間申請仲裁后,仲裁委裁決企業恢復原崗位并補發工資差額。
(四)加班費爭議與未休年假補償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需支付加班費。若企業未支付加班費或未安排帶薪年休假,勞動者可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費及未休年假工資(按日工資300%計算)。例如,某互聯網公司要求員工“996”工作制但未支付加班費,員工在職期間申請仲裁后,仲裁委裁決企業支付2025年1月至10月加班費共計8.7萬元。
二、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仲裁的特殊規則與限制
(一)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條件
經濟補償金通常以解除勞動合同為前提,但存在例外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若用人單位存在“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繳納社保”等過錯行為,勞動者可主動解除合同并主張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計算,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例如,某員工因企業拖欠3個月工資而主動離職,仲裁委支持其主張經濟補償的訴求。
(二)仲裁時效的起算點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仲裁時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若爭議持續存在(如長期拖欠工資),時效從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計算。例如,某員工在職期間企業持續拖欠工資,其離職后1年內申請仲裁仍受法律保護。
(三)證據收集的便利性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勞動者可更便捷地獲取關鍵證據,如工資條、考勤記錄、工作郵件等。若企業拒絕提供證據,勞動者可申請仲裁委責令企業提交,否則企業需承擔不利后果。例如,某員工申請仲裁要求企業支付未簽合同雙倍工資,企業拒不提供勞動合同,仲裁委直接采納員工主張,裁決企業支付11個月雙倍工資差額。
三、實務操作指南:從申請到裁決的全流程解析
(一)確定管轄機構
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雙方分別申請,由勞動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轄。例如,某員工工作地點在北京,企業注冊地在上海,員工可向北京仲裁委提交申請。
(二)準備核心證據
勞動關系證明:勞動合同、工資流水、社保記錄、工作證、考勤記錄等;
爭議事實證據:拖欠工資的銀行流水、未繳社保的證明、調崗降薪的通知、加班審批單等;
損失計算依據:工資條、未休年假天數證明、加班時長統計表等。
(三)撰寫仲裁申請書
需包含以下內容: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基本信息;
仲裁請求(如支付欠薪XX元、補繳社保、支付經濟補償等);
事實與理由(簡述爭議經過及法律依據);
證據清單及來源。
(四)參與仲裁庭審
仲裁委受理申請后,將安排開庭審理。勞動者需按時參加庭審,圍繞爭議焦點舉證、質證,并回答仲裁員提問。例如,某員工在庭審中出示微信聊天記錄,證明企業負責人承認拖欠工資,仲裁委采納該證據并支持其訴求。
四、啟示與思考: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仲裁的維權價值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申請仲裁,不僅能幫助勞動者及時止損,還能倒逼企業規范用工管理。例如,某企業因頻繁拖欠工資被多名員工申請仲裁,仲裁委裁決后,企業被迫建立工資發放預警機制,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此外,勞動者需注意,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若企業拒不履行,勞動者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凍結企業賬戶或查封資產。
結語: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申請仲裁是勞動者維護權益的重要武器。勞動者應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及時收集證據,在爭議發生時果斷維權;企業則需摒棄僥幸心理,依法履行義務,否則將面臨法律制裁與聲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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