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相關資訊 > 行業新聞
勞動仲裁適用情形全解析:2025年最新受理范圍與流程指南
時間:2025-07-07 15:17:56 來源: 作者:
勞動仲裁適用情形全解析:2025年最新受理范圍與流程指南
一、仲裁受理范圍詳解
根據2025年《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釋,仲裁委員會受理十大類爭議:
核心受案類型
確認勞動關系爭議(如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合同履行爭議(如調崗降薪、工作地點變更)
辭退爭議(合法解雇vs違法解雇)
工資爭議(含加班費、年終獎)
社保待遇爭議(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差額)
2025年新增受案類型
斷繳社保導致的待遇差額損失(如云南案例)
勞動者自行繳納社保后的費用返還請求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爭議(僅限服務期、競業限制)
不予受理情形
社會保險費補繳爭議(需通過行政途徑解決)
公積金繳納爭議(不屬于勞動仲裁范圍)
純股權爭議(如員工持股計劃糾紛)
二、仲裁流程關鍵節點
申請前準備
證據清單:勞動關系證明、爭議事實證據、損失計算依據
仲裁申請書:需列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訴訟請求及事實理由
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法人提供營業執照
立案與調解
仲裁委收到申請后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立案后優先組織調解,調解成功制作調解書
調解不成進入仲裁程序,普通程序45日內審結
庭審與裁決
公開開庭審理,涉及隱私可申請不公開
裁決類型:一裁終局(小額爭議)、可訴裁決(大額爭議)
執行程序:用人單位不履行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特殊情形處理
集體爭議處理
10人以上集體爭議需推舉代表人
仲裁委可合并審理,60日內審結
案例:2025年云南保安集體爭議案,合并審理后支持9年工作年限
涉外仲裁程序
外國仲裁裁決執行: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中級法院申請
臨時仲裁:在自貿區注冊的企業可約定臨時仲裁
仲裁地選擇:優先約定中國為仲裁地
疫情期間特殊規則
線上仲裁:經當事人同意可在線審理
中止審理:因疫情無法到庭可申請中止
時效延長:疫情導致無法申請仲裁的可順延時效
四、證據規則與策略
舉證責任分配
勞動者需證明:爭議事實存在、損失發生
用人單位需證明:解雇合法性、工資支付依據、制度合法性
特殊情形:考勤記錄、工資表由用人單位掌握需提供
證據形式要求
電子證據:需提供原始載體或公證文書
證人證言:需出庭接受質詢
鑒定意見:仲裁委可委托第三方機構鑒定
逾期舉證后果
普通程序:未在舉證期限內提交的證據可能不被采納
特殊情形:有正當理由可申請延期舉證
惡意逾期舉證:對方可要求賠償額外訴訟費用
五、仲裁與訴訟銜接
一裁終局案件
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爭議
因執行國家勞動標準發生的爭議
此類案件用人單位不得起訴,勞動者可自收到裁決書15日內起訴
可訴案件處理
其他爭議案件,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自收到裁決書15日內起訴
起訴后原裁決不生效,法院將全面審理
案例:2025年北京案中,法院對仲裁未支持的請求進行重新審理
執行程序要點
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需在10日內履行
拒不履行可申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特殊情形:可申請財產保全或先予執行
本文依據2025年最新實施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撰寫,結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和地方司法實踐,系統解析勞動爭議處理全流程法律風險。建議勞動者在遭遇不公待遇時,及時咨詢專業律師,通過合法途徑維護權益。
上一篇: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仲裁全攻略:2025年最新規定與實操指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關資訊
浩云動態RELATED
更多>>最新案例NEWS
更多>>2023-11-27
一般請律師打官司要多少錢?2024-10-25
遺產繼承紛爭:案例剖析與法律啟示2024-10-24
離婚財產分割中的遺產繼承權解析2024-08-06
工程合同糾紛法律解析案例:工程完工后對方以質量為由不付款2024-08-06
浩云律所助力企業破繭重生:成功代理廣告企業破產清算案2024-08-06
破產清算企業也有回旋余地?浩云律師助當事人成功破產重整保住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