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相關資訊 > 行業新聞
公司破產清算全流程指南:從申請到財產分配的法律依據
時間:2025-07-14 10:05:27 來源: 作者:
公司破產清算全流程指南:從申請到財產分配的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清算是市場退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程序合法性直接影響債權人利益實現。本文結合2025年《企業破產法》最新修訂內容及司法實踐,系統梳理公司進入破產清算的程序要點與法律風險。
一、破產清算的啟動條件:法律規定的"雙軌制"標準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二條,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啟動破產清算:
客觀標準:
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如債務逾期超過90日);
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資產負債率超100%);
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如停止支付、資不抵債)。
主體資格:
債務人(企業)可自行申請;
債權人可單獨或聯合申請(需提供執行終本裁定等證據);
負有清算責任的人(如股東)在企業解散未清算時申請。
二、破產清算程序六步走:從申請到終結
申請與受理:
申請人提交破產申請書、財產狀況說明等材料;
法院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債權人申請的需通知債務人異議。
管理人接管:
法院指定管理人(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
管理人接管企業財產、印章、賬簿,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
債權申報與審核:
債權人需在法院公告的期限內申報債權;
管理人登記造冊,編制債權表,提交債權人會議核查。
財產變價與分配:
管理人擬定財產變價方案,經債權人會議通過后實施;
破產財產優先清償職工債權、社保費用,普通債權按比例分配。
破產程序終結:
財產分配完畢,管理人提交破產財產分配報告;
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注銷企業登記。
三、管理人職責與債權人監督:權力制衡的法律設計
管理人核心職責:
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制作財產報告;
決定債務人內部管理事務,決定是否繼續營業;
代表債務人參加訴訟、仲裁。
債權人監督機制:
債權人會議可審議通過財產管理方案、變價方案;
債權人委員會可隨時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
管理人未按期履職的,債權人可申請法院更換。
四、特殊情形處理:跨境破產與個人連帶責任
跨境破產協作:
依據《企業破產法》第五條,外國破產裁決需經法院承認后方可執行;
2025年最高法《關于開展個人破產制度試點的意見》規定,個人擔保的破產企業債務可納入個人破產程序。
股東連帶責任:
根據《公司法解釋二》第十八條,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清算導致財產貶值的,需對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逃避債務的,可適用"法人人格否認"規則追究連帶責任。
結語
公司破產清算程序是市場經濟中優勝劣汰的法定路徑。債務人需積極配合清算,債權人應依法行使監督權,共同維護破產程序的公正性。2025年《企業破產法》修訂進一步強化了管理人責任與債權人保護,為市場主體提供了更透明的退出機制。
上一篇:未簽勞動合同公司破產,員工如何追回欠薪?法律途徑全解析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關資訊
浩云動態RELATED
更多>>最新案例NEWS
更多>>2023-11-27
一般請律師打官司要多少錢?2024-10-25
遺產繼承紛爭:案例剖析與法律啟示2024-10-24
離婚財產分割中的遺產繼承權解析2024-08-06
工程合同糾紛法律解析案例:工程完工后對方以質量為由不付款2024-08-06
浩云律所助力企業破繭重生:成功代理廣告企業破產清算案2024-08-06
破產清算企業也有回旋余地?浩云律師助當事人成功破產重整保住資產